2005年1月27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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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操作真诚面对 上访老户息诉罢访
我省检察机关以公开听证解决涉法上访难案
通讯员 岳耀勇 范跃红 本报记者 陈晓青

  本报讯 春节即将临近,53岁的永嘉人周丽丽10年来第一次和家人忙着张罗年货。此前的这个时候,她都在北京、杭州等地上访。她是我省第一个通过检察机关公开听证而息诉罢访的上访老户。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这个由浙江创立的以“阳光操作,公开息诉”为主题的公开听证会形式,作为解决涉及法律上访难案的一条成功经验向全国推广。
    1994年11月,在永嘉县枫林镇卫生院当护士兼收费的周丽丽向有关部门举报该院院长黄某涉嫌贪污问题。永嘉县检察院经过调查后,认为黄某涉嫌贪污犯罪的证据不足,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同时认为黄某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将她移送纪检机关处理。之后,纪检机关对黄某作出留党察看1年的处分。周丽丽对检察机关这一决定不服,10年来不断到省城和北京上访、闹访,甚至冲击人大、政协会议,在天安门、中南海等重要场所拉横幅、拦截领导专车,先后3次被收容遣送、治安拘留。
  “周丽丽事件”引起了各级检察机关和党政部门的高度重视。温州市检察院和浙江省检察院先后对永嘉县检察院作出的不立案决定作了认真的复查,最高人民检察院也作了审查,均认为这个决定是正确的。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检察院检察长都亲自接待了她,并和永嘉县委、县政府一起先后召开4次协调会,对因长期上访给她造成的生活困难予以最大限度的照顾。但周丽丽依然固执己见。
  为解开周丽丽的心锁,一个“阳光操作,公开息诉”的思路形成了。2004年1月10日,由浙江省信访局牵头,永嘉县委、县政府主持,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和信访局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及周丽丽的家人、亲朋好友和委托代理人等40余人参加的浙江省检察机关首个涉法上访案件听证会在永嘉举行。
  在公开听证会上,检察机关对不立案决定作了详细阐明并进行了举证,发言中既肯定周丽丽举报行为的正当性,又指出她固执己见、长期上访的错误。听证会还让公众代表自由评说。一位曾连任三届永嘉县人大代表的听证参加人员在听证后说:“周丽丽反腐败是对的,但不听规劝、一意上访就不对了”。在大家公开真诚的言语声中,周丽丽受到了震动,当场表示相信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今后不再上访。
  我省检察机关的这一做法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的肯定,曾接待过周丽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克惠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推广“浙江经验”。浙江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要从制度上、程序上对公开听证会进行规范,进一步让“阳光操作,公开息诉”的做法为打造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